新買iPhone4手機檢測後是“二手”貨,朱先生指著新買手機表示,打進電話不出聲、音量的按鈕也壞了(南海網記者 楊曦 攝)
  新買iPhone4手機及銷售單據(南海網記者 楊曦 攝)
  南海網海口2月8日消息(南海網記者 楊曦)2月8日,網友朱先生向南海網記者反映,2月7日上午,他在海口市瓊山區府城培龍市場附近名為金域通信的手機賣場內購買了一臺iPhone4白色手機,讓朱先生萬萬沒想到的是這部新買的手機居然是“二手”貨。
  消費者:新買手機是壞的檢測後是“二手”貨
  朱先生介紹,2月7日上午,他在府城培龍市場附近名為金域通信的手機賣場內購買了一臺iPhone4白色手機,共花2600多元。當天中午朱先生拿著新買的蘋果手機高興的回了家,可回家開機使用時卻發現新的蘋果手機打進電話不出聲、音量的按鈕也壞了等很多問題。
  2月7日下午1點多,朱先生拿著手機到蘋果手機售後服務中心進行檢測,檢測的結果讓朱先生萬萬沒有想到這部自己新買的蘋果手機早在2013年12月的時候就已經有人開機用過了。朱先生質疑,“這不是一部新手機麽,怎麼去年就有人開機用過了,商家這不是在騙人嗎,用二手貨充當新機。”
  朱先生表示,希望商家能還他一個公道,要求商家給予5倍賠償。
  商家:不知是“二手”貨應是供貨商問題
  海南金域通信連鎖賣場的店長陳先生對朱先生購買的新蘋果手機是“二手”貨表示不知情,並說他們也要向供貨商進行核實。
  “我們在進貨時手機都是密封的,不存在是假貨的問題,而賣給朱先生的這部手機我們也不知道是這樣的情況,也是通過朱先生檢測後才得知這部蘋果手機已經被別人開機使用過。”店長陳先生說。
  對於朱先生提出的賠償要求,陳先生表示,“這個賠償我要向供貨商協商,畢竟這個手機是他們提供的,手機到店時我們也不知道是別人用過的。”
  工商:雙方協商不下建議通過法律維權
  當天下午,朱先生也把情況向工商12315舉報。轄區中山工商所的符所長表示,“對於消費者朱先生提出的5倍或10倍的賠償要求,我們不支持這個做法,但如果是假一賠二的話,在法律上是允許的。”
  最終雙方也沒有達成和解協議,據工商執法人員說,如果雙方協調不下,建議消費者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而朱先生也表示,他將通過相關的法律程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新買iPhone4手機及蘋果手機售後服務中心對該手機進行檢測後的報告書,報告書表明該手機已於2013年12月8日被購買並激活使用(南海網記者 楊曦 攝)
  海南金域通信連鎖賣場,商家表示不知是“二手貨”責任應由供貨商承擔(南海網記者 楊曦 攝)  (原標題:[天天315]新買iPhone4竟是二手貨 海南金域通信: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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